一、行政许可事项:填堵城市原有河道沟汊、贮水湖塘洼淀和废除原有防洪围堤审批
许可申请人需要提交的材料(4套):
1、申请书(申请书格式文本可在岳阳市水务局网站下载);
2、建设项目所依据的文件、可行性研究报告;
3、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如《报告》为送审稿则需15套);
4、与有利害关系第三方签订的有关协议。
二、行政许可事项:水工程防洪规划审批
许可申请人需要提交的材料(4套):
1、申请书(申请书格式文本可在岳阳市水务局网站下载);
2、工程建设的理由、任务及所依据的有关文件;
3、工程位置、规模、总体布局、实施计划;
4、工程建设和运行调度对防洪除涝的影响分析;
5、防洪自保采取的补救、补偿措施及实施方案;
6、附图:工程所在河段的流域位置示意图、工程在河段的具体位置示意图、工程总体平面布置图、各种设计条件下工程对规划影响示意图等。
7、水工程涉及其它地区或行业的,还应提交有关地区和部门的意见文件。
三、行政许可事项: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批
许可申请人需要提交的材料(4套):
1、申请书(申请书格式文本可在岳阳市水务局网站下载);
2、建设项目所依据的文件;
3、建设项目涉及河道与防洪部分的建设方案,包括可行性研究成果等文件、图纸,以及建设项目所处河段上、下游各两公里河段地形图(比例尺:1/500—1/5000);
4、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如《报告》为送审稿则需15套);
5、与有利害关系第三方签订的有关协议。
工程建设方案批准后,项目开工前,申请人应当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申请书(申请书格式文本可在岳阳市水务局网站下载);
2、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初设报告或技施设计报告中与河道、防洪有关部分的设计资料;
3、施工期度汛方案;
4、防洪补偿补救专题设计及经费落实方案。
四、行政许可事项:洪泛区、蓄滞洪区内非防洪建设项目审批
许可申请人需要提交的材料(4套):
1、申请书(申请书格式文本可在岳阳市水务局网站下载);
2、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如《报告》为送审稿则需15套);
3、建设项目所依据的文件;
4、与有利害关系第三方签订的有关协议。
五、行政许可事项: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及设施竣工验收
许可申请人需要提交的材料(4套):
申请审批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应提交以下材料:
1、建设单位申请审批水土保持方案的文件;
2、建设单位委托具备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相应资质的单位编制的《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如《报告》为送审稿则需15套)。
申请变更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应提交以下材料:
1、建设单位申请变更水土保持方案的文件;
2、建设单位变更水土保持方案的说明文件;
3、建设单位委托具备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相应资质的单位重新编制的《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如《报告》为送审稿则需15套)。
申请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应提交以下材料:
1、建设单位申请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的文件(申请书格式文本可在岳阳市水务局网站下载);
2、申请竣工验收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实施工作总结;
3、申请竣工验收项目的水土保持监测报告;
4、申请竣工验收项目的水土保持技术评估报告。
六、行政许可事项:入河湖排污口设置和扩大审核
许可申请人需要提交的材料(4套):
1、申请书(申请书格式文本可在岳阳市水务局网站下载);
2、建设项目依据文件;
3、入河湖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
4、其他应当提交的有关文件。
设置入河排污口对水功能区影响明显轻微的,经我局同意,可以不编制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只提交设置入河排污口对水功能区影响的简要分析材料。
设置入河排污口需要同时办理取水许可和入河湖排污口设置申请的,排污单位提交的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中应当包含入河湖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的有关内容,不再单独提交入河湖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
七、行政许可事项:取水(含城市规划区内取用地下水)许可
许可申请人需要提交的材料(4套):
1、申请书(申请书格式文本可在岳阳市水务局网站下载);
2、取水许可申请所依据的有关文件(如建设项目依据的规划、有关部门立项批文等);
3、经本局或者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水资源论证报告;
4、与第三方有利害关系的说明;
5、在城市规划区内取用地下水的,须提交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6、水利部规定的其他材料。
八、行政许可事项:河道范围内采砂等生产作业许可
许可申请人需要提交的材料(4套):
1、申请书(申请书格式文本可在岳阳市水务局网站下载);
2、申请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等证件以及其它相关证明文件;
3、主要负责人身份证件及联系方式;
4、采砂等生产作业设备、设施、人员以及安全设施证明;
5、生产作业方案;
6、保障防洪安全责任书及清障保证金缴纳证明;
7、防洪影响补偿落实方案;
8、采砂涉及第三者利害关系的,应当提供与第三者达成的协议或者有关文件;
9、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材料。
九、行政许可事项:防洪大堤堤顶或戗台兼作公路审批
许可申请人需要提交的材料(4套):
1、申请书(申请书格式文本可在岳阳市水务局网站下载);
2、防洪大堤堤顶或戗台兼作公路可行性研究报告(防洪方面);
3、堤身和堤顶公路的管理和维护协议;
4、与有利害关系第三方签订的协议。
十、行政许可事项:水库大坝注册登记
许可申请人需要提交的材料(4套):
1、符合《水库大坝注册登记办法》第五、六、七、八、九条规定的大坝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资料和申请书,申请书包括申请人名称(姓名)、地址、申请理由等;
2、工程初步设计审批文件、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
3、《水库大坝注册登记表》。
十一、行政许可事项: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审批
许可申请人需要提交的材料(4套):
1、建设单位申请进行审查的文件;
2、市级有关部门签署的建设项目规划同意书;
3、有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的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如《报告》为送审稿则需15套);
4、建设项目取水与第三者有利害关系时,第三者的承诺书或者其他文件。
十二、行政许可事项: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审批
许可申请人需要提交的材料(4套):
1、申请书(申请书格式文本可在岳阳市水务局网站下载);
2、建设单位提交的书面申请(包括项目概况、规划设计和立项审批情况、施工方案、拟开工时间、建设工期等);
3、对现有水利灌排设施安全与效益的影响评估,兴建等效替代工程方案或具体补偿措施;
4、工程建设方案与设计图纸(平面总体布置和纵横断面图)及相关部门规划与设计审批文件;
5、建设单位及其法人代表的证照;
6、与第三者有利害关系的说明;
7、其他有关资料。
十三、行政许可事项: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
许可申请人需要提交的材料(4套):
1、建设单位申请(包括法人的营业执照,以及申请人或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及联系方式);
2、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准文件,其中对立项过程简化,不需报批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需提交文件依据;
3、《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图集》、《工程初步设计概算》、《工程初步设计地质勘测报告》等文件(如《报告》为送审稿则需15套);
4、项目涉及的环境保护、移民安置、防洪评价、水土保持、水资源论证、通航安全等有关专题报告及批文;
5、涉及林业、地质、文物、自然保护区的需提供相关手续文件。
十四、行政许可事项:水利工程开工审批
许可申请人需要提交的材料(4套):
1、申请报告(申请书格式文本可在岳阳市水务局网站下载);
2、工程建设有关征地、拆迁和移民安置及施工准备情况(包括国土部门同意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工程建设征地、拆迁和移民安置的补偿协议书);
3、初步设计批复文件;
4、项目法人组建的批复文件;
5、投资计划下达文件或资金证明文件;
6、水利工程建设报建备案表;
7、招标备案文件及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合同副本;
8、水利工程质量监督书。
十五、行政许可事项:洞庭湖区河道、湖泊、洲滩的开发利用许可
许可申请人需要提交的材料(4套):
1、申请书(申请书格式文本可在岳阳市水务局网站下载);
2、开发利用项目所依据的文件;
3、开发利用方案及可行性研究报告;
4、项目防洪评价报告(如《报告》为送审稿则需15套);
5、与有利害关系第三方签订的协议。